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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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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工会委员会

苏交控工〔2010〕12号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工会:

为切实加强工会群众化、民主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省部属企事业工会印发了《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办法》,现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工会委员会近期要安排组织基层工会干部认真学习《实施办法》,明确会员评家的总体目标,对照会员评家六个方面的内容,总结工会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主动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积极争取党组织的支持,制订切实的整改方案,努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增强工会组织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有效提升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各单位工会组织要把会员评家作为全面加强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措施,结合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开展评家活动。方案制定及实施过程,要严格把握好相应的方法步骤,并做好基层工会骨干的培训,积极引导会员参与评议活动,确保评家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要加强沟通、检查和总结。各单位工会组织在评家过程中要加强与基层工会组织的沟通,及时研究和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会员评家的形式和途径。各单位制订的评家方案及实施年度评家工作时应及时向上级工会汇报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办法》

 

                      O一O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工会  职工之家  实施办法  通知

抄送:省部属企事业工会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0年6月22日印发







江苏省总工会

苏工省企委〔2010〕25号


 

江苏省省部属企事业工会

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办法



各所属省部属企业工会:

为深入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规范化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全总、省总的意见和部署,现就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以下简称“会员评家”),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会员评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会员评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精神,加

强基层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指导工会工作的重点落到基层,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有效提升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会员评家的总体目标是:把建立“会员评家”机制作为全面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重要举措,做到组织全覆盖,活动经常化,措施全到位,工作有成效,努力把国企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工作规范、维权到位、党政支持、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建设成为新时期中国特色工会的“试验田”和“示范基地”;用二年时间使基层工会建立“会员评家”机制的面达到95%以上。

二、会员评家的主要内容

(一)健全组织体系。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健全,单独设置工会工作机构,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产生符合有关规定,工会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或工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有单独工会财务账号,独立使用工会经费;加强专兼职工会干部、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会员会籍管理,职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

(二)促进科学发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主要载体,围绕企业转型发展,提高质量和效益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激发干部职工的创新活力,加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和管理,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三)履行维权职责。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厂务公开,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公司制企业依照有关规定选举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参与企业管理;协助和督促行政落实国家各项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

(四)实施素质工程。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积极开展“共筑理想信念、共促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职工;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体育活动,创新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式和方法,推动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

(五)服务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努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温暖活动,履行帮扶特困职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协调人”的职责。

(六)加强自身建设。工会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资产;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基础资料齐全;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会员代表常任制,实行会务公开,接受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监督;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按照会员群众意愿开展活动,提升工会工作水平。

三、会员评家的方法步骤

(一)会员评家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指导下,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每年至少评议一次。其中会员1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因生产经营等原因不能召开会员大会的,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但会员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30%。

(二)会员评家主要评议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

(三)会员评家前应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告知会员,做好组织发动和准备工作,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四)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并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在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一人一票),根据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当场公开民主测评结果。

满意率高于80%、且不满意率低于10%的,为民主测评满意;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之和高于60%的,为民主测评基本满意;不满意率高于40%的,为民主测评不满意。

工会委员会委员不得担任本级工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监票员、计票员。

(五)会员评家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作为考核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重要依据。对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反映的突出问题,该基层工会应向会员(代表)群众反馈整改措施。

(六)对集团工会联合会的评议,提前一个月将工会工作情况、主席(副主席)履责情况、测评表发至二级工会,在不超过一周的期限内,由所属企业工会抽取5—10名会员代表参加评议,评议结果寄我会,汇总后向集团党委和工会联合会反馈。

四、建立会员评家激励机制

(一)把会员民主测评满意率作为评价基层工会工作和评选先进的依据。对获得满意等次的二、三级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作为推荐申报本级或上级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依据;对连续二年以上获得满意等次的二、三级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可推荐为省部属企业工会系统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和优秀工会主席,并将作为推荐申报江苏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和优秀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必需台阶;对获得满意等次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上级工会和本单位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二)对会员民主测试不满意的基层工会,限期一年内进行整改;会员仍不满意的,上级工会有权建议同级党委对基层工会进行重新改选。

对会员测评不满意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应在核实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会员仍不满意的,应按照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程序对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调整。

(三)基层单位其党政负责人拟推荐申报工会系统评选表彰的各类先进,会员评家必须达到满意等次。

(四)已经获得合格、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基层工会,没有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上级工会不得进行复查确认。

(五)没有开展会员评家的基层工会,上一级工会应督促其改进,并取消该工会组织、工会主席(副主席)当年参加工会系统评先的资格。

五、加强对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领导

(一)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把会员评家作为全面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措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会员群众正确把握会员评家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会员评家活动,保证会员评家工作健康发展。

(三)积极探索会员评家的多种形式和途径,扩大会员评家工作覆盖面,推进会员评家工作实效。

(四)建立会员评家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进行自查、互查、抽查,适时进行通报,确保会员评家取得实际效果。注意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江苏省省部属企事业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0年6月17日


主题词会员评议  职工之家  实施办法  通知

抄送:省总组织部、省国资委群工处、各有关企业党委

江苏省省部属企事业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0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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